食品检测信息联合通报
2007年第6期
丽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丽水市卫生局
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丽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七年九月十一日
一、检测基本情况
前阶段,市卫生局对市区的32家酒店抽检自制熟肉制品凉菜85份,均未检出致病菌,但是一半以上熟肉制品大肠菌群这一卫生指标超标。市质监局对市区3个菜市场抽检蔬菜66份,农残合格率为97.00%。
二、检测评价
从本次检测结果来看,市区蔬菜合格率较高,但酒店等餐饮场所自制熟肉制品卫生指标合格率太低。熟肉制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有些加工人员缺乏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无菌操作意识;二是部分加工和销售熟肉制品所使用的容器、工具用前未进行严格消毒,用后未清洁干净;三是成品存放时间过长。
针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单位,市卫生局已经责令其停止销售不合格的熟食和限期整改,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市卫生局将组织开展全市熟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和全市中型酒店熟肉制品规范操作比赛,加强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工作,加大熟肉制品检测力度,以提升我市熟食制品的安全水平。
三、温馨提示
消费者要尽量购买新鲜的熟肉制品, 熟肉制品存放24小时之内,应在10℃以下的环境中存放,在10℃~60℃的环境中存放超过两小时,要充分加热后再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