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检测信息联合通报
2009年第10期
丽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丽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五日
一、检测基本情况
6月初,丽水市工商局对市区销售的儿童食品、饮料、桶装饮用水、啤酒、葡萄酒、黄酒、奶粉、水发制品等8个种类食品进行了抽样监测。本次共抽检了114批次商品,涉及批发、超市、零售等销售单位33家,生产企业68家。经检验,合格产品96批次,不合格18批次,合格率为84.2%。针对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工商部门已及时做好后处理工作。本次抽检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1) 微生物超标。儿童食品1个批次、饮用水2个批次微生物指标大肠菌群超标。(2) 特征指标或重要指标不符合要求。儿童食品1个批次酸价、羰基价超标,黄酒4个批次总酸、氨基酸态氮、非糖固形物、食盐不符合要求。(3) 违规或超标使用食品添加剂。儿童食品1个批次、 水发制品7个批次检出超标使用食品添加剂。(4) 产品标签不规范。儿童食品、饮料分别有1个批次产品标签不符合规范。具体详见附件。
二、检测评价
从检验结果看,红酒、啤酒、饮料合格率相对较高,质量较好。饮用水、儿童食品、黄酒、水发制品合格率较低,质量状况不容乐观。大中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稳定,原因是这些企业都有较强的产品质量意识、竞争意识和品牌意识,技术力量相对雄厚,工艺控制严格,质量管理体系较为健全。而一些小型企业生产的产品档次低,质量较差,生产企业生产工艺相对落后,质量意识淡薄,管理水平低下。
三、温馨提示
当下正是高温季节,市民应当注意饮食安全。在购买包装食品时,应格外留意包装标识规范性,如成分或者配料表、保质期、生产日期、贮存条件、生产企业等情况。尽量购买知名品牌或产品认可度高的食品。桶装饮用水选购时应注意桶盖是否密封、标签是否完整,桶装饮用水打开后要及时饮用,避免长时间放置。市民在购买水发食品时,应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购买,并索取销售者或市场管理者出具的购物凭证,同时注意不要购买有刺鼻味和泛白的水发制品。
广大消费者如需了解更多的检测信息,可到以下网站查询信息:
丽水市食品检测资源整合共享及预警平台:http://www.spjcgx.gov.cn/
丽水市食品安全信息网站:http://www.lsfood.gov.cn/
附件:各类商品抽查结果统计表
|
商品分类 |
总批次数 |
合格批次数 |
合格率(%) |
|
儿童食品 |
24 |
20 |
83.3 |
|
饮料 |
16 |
15 |
93.8 |
|
啤酒 |
10 |
10 |
100.0 |
|
饮用水 |
18 |
16 |
88.9 |
|
葡萄酒 |
10 |
10 |
100.0 |
|
黄酒 |
10 |
6 |
60 |
|
水发制品 |
16 |
9 |
56.2 |
|
奶粉 |
10 |
10 |
100 |
|
合计 |
114 |
96 |
84.2 |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水利局、市教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卢子跃市长、廖思红副市长、邱务土副秘书长